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女方放弃一切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4-06-21 09:06 标签: 离婚协议

仅需女方真实意愿表达即具备法律效力。
当男女两方皆表达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意愿且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准许离婚。
两人均需赴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证实双方确实自愿解约,并且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处置事宜有妥善解决方案之后,才会发放离婚证书。
离婚之际,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依据双方协议进行处理;
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法定审判机构根据各自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尊重儿童权益和妇女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从事农业生产中所享受之权利等,都应该依法加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张林律师

张林律师

四川新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