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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可以不经过冷静期

婚姻家庭 2024-06-22 08:45 标签: 冷静期

在提起诉讼请求并进入婚姻解体程序的同时,当事人需要面对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这两种可能性。
若当事人毅然决定离婚,经由法院裁决后,便可批准离婚申请,从而实现当场完成离婚手续。
因此,对于此类涉及"特殊原因"的案例而言,无需过分担忧三十天冷却期可能对其自身权利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朱法建律师

朱法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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