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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继承并已过户的房子,是否可以立即出售

房产纠纷 2024-06-26 09:33 标签: 房子

刚刚继承得来的房地产,已经完成了相关手续并合法生效后,便有权自由买卖。
作为房产权所有者,其对于房屋享有绝对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
在进行房产遗产继承时,需要提前向有关部门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然后根据相关法规,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本区域或者城市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程序,最后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供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应凭证,并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张苑律师

张苑律师

广东凡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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