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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复议机关裁决能否提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2024-06-27 09:11 标签: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根据相关行政复议法规所规定,行政复议申请者自接获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具备15个法定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权利,然而被申请人则无此项权利。
然而,在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下,即使申请人拥有上诉权,仍不得对争议进行行政诉讼:
第一,若该争议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策的范畴之内;
第二,若上诉事项并非属于现行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之外;
第三,倘若该争议已由国务院作出了裁定或决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李芹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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