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刻产生法律约束力。
同时,为确保在限定期内完成审查工作,行政复议机构必须于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满六十个日历天内,逾期则不予执行。
为了彰显行政复议决定权威性,行政复议机关需设立专门制证部门制作加盖公章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而这一决定书一经送达到申请方手中,即刻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6-08-29 08:58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自己享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主动参加到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本身就属于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诉权。
根据2024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您作为案件适格当事人,只要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就有权依照该规定提起上诉。
2026-08-25 08: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您已经在法定程序内提起上诉,只要上诉符合形式要求(已递交上诉状、按时缴纳上诉费),上一级人民法院就会受理并启动二审审理。
2026-08-24 09: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026-03-16 09:12
一审判决:双方均未上诉的,自送达后15日上诉期届满次日生效;若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如“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需待该期限届满方可申请执行。
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限的,届满后申请执行;未规定的,判决生效后即可申请。
2026-03-11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