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证遗嘱是否需要子女到场

婚姻家庭 2024-06-29 09:39 标签: 公证遗嘱

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并没有规定所有子女均需悉数出席,就算其中一名子女未能亲自参加,但若遗嘱人亲自来临,并且由两位或两位以上具备法定资质的公证人员在场见证,那么遗嘱亦可依法生效。
办理遗嘱公证所需的基本资料包括: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户籍登记簿;
2.遗嘱中所涉及遗产的详细财产清单及其归属权证明文件;
3.遗嘱文本字样,或者属于遗嘱标准文件的其他格式;
4.遗嘱公证书申请表;
5.其他可能需要补充提交的相关材料,例如如属自由书写的遗嘱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撰写的遗嘱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遗嘱内容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吴赞业律师

吴赞业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