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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能否请求法院解除

婚姻家庭 2024-07-08 08:44 标签: 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一般不能通过法院直接解除,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并没有像婚姻关系中那样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希望结束同居关系,通常可以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然而,在同居期间如果产生了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虽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债权债务等仍然需要依法处理。因此,在结束同居关系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李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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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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