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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房产纠纷 2024-07-08 08:50 标签: 交房 出卖人

在商品房的交接环节中,出售方所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房屋能顺利达到双方在买卖协议中所约定的使用标准;
(2)待房屋满足交付使用的相关规定后,需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流程和方式及时地通知买方进行房屋登记与交接手续;
(3)在正式实施交接工作时,卖方需要向买方展示所有关于房屋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且不得以任何非合同条款所明确规定的理由或条件为借口来阻止交房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徐嘉欣律师

徐嘉欣律师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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