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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休假期间能否执行公务

其他 2024-07-09 08:45 标签: 执行公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日期间,若遭遇职责范围内的突发紧急事件,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对于公民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遭受侵害或面临其它危险境地的紧急情境,人民警察必须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协助解决公民所提出的纠纷问题,同时积极响应公民的报警请求,尽快进行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马丽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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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法(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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