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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后是必须要结算吗

建筑工程 2024-07-25 09:17 标签: 工程竣工

工程竣工后,必须要进行结算。这一要求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性质和法律规定。

首先,从合同义务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即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负有相应的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当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已经履行了其主要的合同义务,此时发包人也应当履行其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结算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重要环节,是发包人履行支付义务的前提。

其次,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虽然主要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条件,但其中也隐含了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结算的要求。因为只有通过结算,才能确定工程的最终价款,进而完成工程的交付使用。此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和要求,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朱法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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