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中,任何一方改变主意并提出反对意见,应立即向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提交申请,并提供详细情况及理由。
随后,该民政局将依据当事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陈述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理。
反之,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意欲恢复原有的夫妻关系,并且对方亦表示同意,那么二人可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局,提出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05-30 13:42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5-05-30 12:04
起诉离婚最快可在3个月内判决离婚(适用简易程序),但需满足“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条件;若案件复杂或对方拖延,审理时间可能延长至6个月以上。
2025-05-30 12:01
2025-05-30 11:57
2025-05-29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