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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探视,是不是可以不给抚养费

婚姻家庭 2024-08-24 08:37 标签: 探视 抚养费

不探视孩子并不能作为不给抚养费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与是否探视子女无关。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该条款还明确规定,协议或者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即使您不想探视孩子,也不能免除您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是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权益的,与父母的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不应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宫健律师

宫健律师

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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