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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后还能重分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8-31 09:44 标签: 离婚 分财产

离婚三年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重新分配财产。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已经离婚三年,通常情况下财产分割已经完成,不具备重新分配的条件。但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您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请注意,此情况下的重新分割财产是基于对方违法行为的前提,而非简单的因为时间推移或其他非违法原因。如果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违法行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琴律师

张琴律师

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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