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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欠债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 2024-09-02 09:09 标签: 离婚 欠债

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欠债,首先需要确定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双方需要协商清偿方式。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比如未经你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这些债务应由对方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熊朗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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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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