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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房产纠纷 2024-09-09 08:46 标签: 土地出让金

在大多数情况下,安置房在转让过程中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若原房屋为业主自有,则在取得相应产权证书后可进行合法交易。

除正常的房产交易税费外,仍须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

另一方面,若原房屋为公有住房,则不被允许进行转让。

对于已经向原公司购买的公有住房,倘若业主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且在安置房的产权证明文件上载有其姓名,那么此类房屋则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同样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杨朝清律师

杨朝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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