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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其中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9-24 08:48 标签: 离婚

夫妻其中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表明,无论夫妻哪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同时,该法律条款也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即使一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另一方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无效,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以确保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变更监护人后,才能提起离婚诉讼。这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法律对精神病人权益的特别保护。

综上所述,夫妻其中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程序,确保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陈效峰律师

陈效峰律师

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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