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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养老保险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9-29 10:03 标签: 离婚

夫妻离婚养老保险算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养老保险金具有工资属性,无论是婚后个人或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还是已经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养老保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据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应保证双方的公平和合理。

因此,夫妻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养老保险的特殊性,如是否可以继续缴纳、如何转移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陈军律师

陈军律师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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