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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10-11 09:01 标签: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反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所规定的一个制度,其目的在于给予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以避免因冲动而草率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一旦冷静期结束,且双方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或者已经申请但冷静期已过,那么离婚协议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双方就不能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此时,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婚,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来说,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因素,以判断双方是否确实存在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离婚条件,那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张长青律师

张长青律师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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