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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核中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是否违规

建筑工程 2024-10-21 08:43 标签: 招标人

招标人核中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是违规的。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订本)》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这一法规明确指出了在同一货物招标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包括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不得同时投标,即招标人和中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如果招标人核中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这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是违规的。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关联招标,违反了招投标公正竞争的原则。关联招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特定的利益关系,这种行为可能影响到招投标的公正性。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还可能违反了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招标人核中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是违规的,相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唐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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