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者对亲生父母一般不负有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这意味着,如果收养关系解除,且被收养的孩子已经成年,他们与亲生父母之间的赡养义务可能会恢复,但这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
总结来说,被收养的孩子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被消除的,因此没有赡养义务。但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恢复与亲生父母之间的赡养义务,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026-09-24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你依法享有提出离婚的自由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分为两种:
协议离婚
如果你和配偶就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有)、债务分担都能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2026-09-24 08:47
退婚并不是必然需要全额退还彩礼和五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具体判定规则
需要退还的常见情形
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无论是否举办了婚礼,退婚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和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五金,一般法院都会支持返还;如果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五金后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婚(离婚)时也需要返还。
2026-09-23 09: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规定:法规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6-09-23 08:40
根据婚姻家庭相关法律原则以及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三金是否退还核心取决于它的赠与性质:
如果三金是彩礼的组成部分:如果男方给付三金是出于结婚给付彩礼的目的,而非单纯无偿赠与,那么三金需要和彩礼一并按规则处理。如果已经符合彩礼退还的条件、且双方约定退还彩礼,三金也应当一并退还。
2026-09-22 09:24
首先需要明确,民间所称的“订婚钱”一般在法律上属于彩礼范畴,是否需要退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核心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该条款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