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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撤销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4-10-25 08:34 标签: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其设立、变更和撤销都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和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抵押担保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订立的,那么该合同可以被撤销。

然而,对于抵押担保合同的撤销,还需要考虑其是否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如果抵押担保合同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该合同的撤销需要经过登记机构的注销登记才能生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抵押担保合同被撤销,也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可以免除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仍然有效,那么债务人仍然需要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尹文国律师

尹文国律师

广东小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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