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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后不去办理手续会如何

婚姻家庭 2024-11-04 08:37 标签: 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过后不去办理手续,离婚申请将视为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意味着,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程序将终止。如果双方仍然希望离婚,就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并再次度过冷静期。

因此,如果双方已经决定离婚,并在冷静期内充分考虑了离婚的后果,那么就应该在冷静期结束后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徐洁律师

徐洁律师

陕西睿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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