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不可以协商划分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份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意味着,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协商或更改。
其次,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提到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并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或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责任,但这仅适用于轻微事故且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情况。对于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事故,责任划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事故情况作出的,不可协商。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具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复核申请并不是协商划分责任的过程,而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认定书进行内部审查,确认其是否合法、公正、准确。
综上所述,事故认定书不可以协商划分责任。当事人应当尊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并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协商赔偿事宜。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6-01-17 11:31
2026-01-17 09:05
具体法律分析及救济途径: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作出的技术性结论,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由于该认定书未直接设立或变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或变更。
2026-01-17 09:01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事故处理规则,摩托车追尾正在刹车的车辆,通常由摩托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判断要点:
核心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距离义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摩托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摩托车通常承担全责或主责。
2026-01-16 15:44
结论:
一般情况下,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若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故障、借给无证或酒驾人员等),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借车人责任:实际控制车辆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责任:仅在车主存在过错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2026-01-15 10:07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超载仅是责任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建议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