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签了认罪认罚多长时间可以开庭

刑事辩护 2024-12-02 14:40 标签: 刑事 认罪认罚

签了认罪认罚后,开庭时间因案件性质和法院工作安排而异,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对于签了认罪认罚后多久可以开庭的问题,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察院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但并未直接规定法院开庭的具体时间。通常,签了认罪认罚后,法院会在一个半月后开庭审理,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案件性质和法院工作安排来确定。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涉及刑事和民事两部分的审理,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和程序来处理,因此从签认罪认罚到开庭可能需要3个月的时间。但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固定时间,实际开庭时间可能会因案件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安排而有所变动。

因此,无法给出签了认罪认罚后具体多久可以开庭的准确时间。建议被告人及其家属耐心等待,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张悦律师

张悦律师

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