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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多长时间到检察院审理

刑事辩护 2024-12-04 10:12 标签: 刑事 检察院

刑事案件一般二至三个月左右到检察院审理。具体时长因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异。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情况:如果案件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另外,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在某些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中,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翟翔律师

翟翔律师

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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