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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离婚有冷静期吗

婚姻家庭 2024-12-29 11:55 标签: 军婚 离婚 冷静期

军婚离婚也有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是不可以单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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