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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金融证券 2025-01-14 15:12 标签: 欺诈 发行股票 刑事责任

针对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自然人犯罪:如果行为人(自然人)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金的具体数额为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单位犯罪:如果单位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将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犯罪: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的具体数额为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欺诈发行股票罪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造成的损失大小、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综上所述,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刑事责任是严厉的,不仅涉及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还可能面临高额的罚金。因此,建议相关行为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徐金春律师

徐金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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