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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出了事故谁负责

其他 2025-03-03 18:12 标签: 好意施惠 事故

好意施惠(又称好意同乘)发生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217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 责任承担:

机动车一方责任: 若事故因机动车驾驶人过错导致,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基于好意施惠性质减轻责任。

搭乘人责任: 若搭乘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如未系安全带),可减轻机动车驾驶人责任。

第三方责任: 若事故因第三方过错导致,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减轻责任考量因素:

无偿性: 好意施惠的无偿性是减轻责任的关键。

过错程度: 机动车驾驶人过错程度影响责任减轻幅度。

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也会被纳入考量。

4. 例外情形:

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酒驾、超速),则不能减轻赔偿责任。

5. 建议:

机动车驾驶人应谨慎驾驶,避免事故发生。

搭乘人应注意自身安全,如系好安全带。

若发生事故,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咨询律师。

总结:

好意施惠发生事故,机动车驾驶人通常可减轻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杨敏律师

杨敏律师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经济纠纷 医疗纠纷 专注于民事、商事诉讼和非诉业务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公司诉讼、劳动争议、房地产、建筑合同、侵权、商标纠纷等多类诉讼及非诉案件。熟悉企业合规管理、招投标流程及商务谈判等工作内容 现为数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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