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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自愿离婚还需不需要签协议书

婚姻家庭 2025-03-06 13:44 标签: 自愿离婚 协议书

两个人自愿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双方自愿离婚,也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且经过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以下是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1. 签署离婚协议书

必要性:即使双方自愿离婚,仍然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约定。

内容要求: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

离婚的原因;

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

财产分割方案;

债务分担;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2. 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门办理: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且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的规定,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离婚协议书。

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双方在提交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

3. 法院诉讼离婚(可选)

如果双方虽然自愿离婚,但在某些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如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诉求进行调解或判决。

总结

即使双方自愿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书仍然是必要的。这不仅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约定,也是为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签署协议书后,双方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官宝山律师

上官宝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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