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房屋因地震毁损无法交付)。
根本违约行为
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经催告后超3个月仍未履行;
房屋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如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一房二卖或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重大瑕疵。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房屋规划变更导致无法满足居住需求(如住宅变商用);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且合同无特别约定。
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操作流程固定证据
收集违约证据(如催告函、质检报告、产权瑕疵证明);
保留沟通记录(邮件、短信、书面通知)。
履行通知义务
向违约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理由及依据;
通过公证、EMS邮寄等方式确保送达(避免争议)。
法律程序
若对方有异议,需向法院起诉确认解除效力;
可同步主张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含利息、装修费等)。
三、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解除权行使期限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逾期权利消灭。
违约金与赔偿责任
若解除方无合法理由,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定金不退);
开发商恶意违约的,可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
特殊情形处理
贷款合同关联:解除购房合同后,需同步解除贷款合同并结清债务;
备案登记:已备案的合同需向住建部门申请撤销登记。
四、参考案例启示案例:开发商逾期交房超1年,购房者催告后起诉解除合同。法院认定符合《民法典》第563条,判决解除合同并返还房款+利息。启示:催告程序是解除合同的前置条件,需留存书面证据;
利息可主张至实际还款日,按LPR或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总结:单方解除购房合同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建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时及时固定证据并委托律师介入,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权利落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026-01-15 09:12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或“五证不全”
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他合法销售证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购房者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还定金,甚至可主张合同无效。
操作建议:要求开发商出示证件原件并拍照留存;协商退款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
开发商虚假宣传或欺诈
如开发商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虚假承诺学区房等,构成欺诈行为的,可要求退还定金并主张赔偿。
操作建议:保留宣传资料、沟通录音等证据,通过消协投诉或起诉维权。
开发商单方违约(如转卖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026-01-10 09:57
原告必须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如购房者、售房者)或与合同履行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继承人、受让人)。例如购房者起诉售房者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即符合该条件。
2026-01-08 10:44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事由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大类,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形如下:
一、法定解除事由
基于法律规定或重大违约行为,买受人可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核验确认房屋地基、承重墙等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严重功能缺陷:如防水失效导致长期渗漏、隔音隔热缺陷无法修复,直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2025-12-31 10:20
若离婚时房产证已登记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该房产一般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需区分各方出资性质及产权份额。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加名的部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其父母名下的份额原则上归父母所有。
2025-12-29 16:22
一房二卖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出卖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且符合法定要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或诈骗罪;若仅属民事违约或行政违规,则通过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