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程序中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两次,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申请。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流程解析:
核心结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办理且必须亲自到场两次:
第一次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次共同到场:冷静期届满后领取离婚证。
无论申请次数,两次到场均为法定要求,不可由他人代理。
流程细化说明第一次申请(需双方共同到场)提交材料: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明确要求离婚登记必须“双方自愿”,且需亲自办理手续。
冷静期(30天)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可单方撤回申请(撤回无需双方共同到场)。
若撤回或超期未领证: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流程重新开始(仍需双方共同到场两次)。
第二次申请(需双方共同到场)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必须再次共同到场申请发放离婚证。
若未共同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申请,需重新启动流程(再次共同到场两次)。
特殊情况说明首次申请未完成,第二次申请仍需双方到场
若第一次申请因撤回或超期失效,第二次申请仍需双方共同提交材料及领取离婚证。
不存在“简化流程”:每次申请均需重新履行两次到场义务。
一方无法到场
若因疾病、身处境外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场,需改为诉讼离婚程序(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实务建议提前协调时间:确保双方能在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共同到场领证,避免重复申请。
协议条款明确性:离婚协议书需详细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避免因争议导致流程反复。
诉讼替代方案:若一方无法配合到场,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效力等同离婚证,流程更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1-17 15:30
一、原则上无需返还的情形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
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无论时间长短),原则上离婚时不支持返还彩礼。彩礼被视为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共同生活视为婚姻目的已实现。
2026-01-16 14:53
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无特殊情形,彩礼无需返还;若存在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
2026-01-16 11:29
离婚时财产分割需优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
2026-01-16 09:32
一、协议离婚情形
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时,无需提交感情破裂证据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要件: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签订书面离婚协议(需载明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条款);经过30日冷静期后再次共同申请发证。只要程序合法,即便无任何感情破裂证据,登记机关发放的离婚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6-01-16 09:06
一、结论
可以离婚,但需根据男方的实际精神状态选择适当方式:
若男方精神正常时: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若男方处于发病期:需通过诉讼离婚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