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公安阶段),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认罚的,法律程序及后果如下:
一、公安机关的处理流程继续侦查取证
即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公安机关仍会依法持续开展侦查活动,收集、固定与案件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客观证据,确保案件证据链条完整。
证据充分则移送审查起诉
若公安机关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关于“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案件将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即使不认罪,不影响案件进入后续司法程序。
二、检察机关及法院的后续处理审查起诉阶段的严格审查
检察机关需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若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公诉;若证据不足,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的定罪依据
定罪原则:法院判决以客观证据为核心,不依赖口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即使被告人拒不认罪,只要证据形成完整链条且排除合理怀疑,仍可定罪量刑。
量刑影响:认罪认罚情节是法定从宽量刑的考量因素之一。若全程拒不认罪认罚,可能无法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如减少基准刑的10%-30%)。
三、关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
仅有口供无其他证据的,不得定罪;
无口供但证据充分的,可定罪处罚;
证据需符合“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总结公安阶段不认罪认罚的直接后果是:案件不会被终止,公安机关将继续推进侦查程序。最终是否定罪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而非口供;但全程拒不认罪可能导致丧失从宽量刑的机会。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若对指控有异议,需通过合法途径(如委托律师提交无罪或罪轻证据)维护权益,避免因消极对抗影响自身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