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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能否主张预期利益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2025-07-10 11:48 标签: 合同无效 能否 主张 预期利益损害赔偿
详细分析一、预期利益与信赖利益的区分

预期利益

指假设合同有效且正常履行后,当事人可获得的未来收益(如销售利润、租金收益等)。

合同无效的本质:自始无法律约束力,预期利益因合同不存在而无法主张。

司法态度:法院通常认为预期利益具有不确定性,不予支持(参考案例:贾某某案中法院驳回了草原承包合同无效后的预期可得利益诉求)。

信赖利益

指当事人因信赖合同有效而实际支出的费用或遭受的财产损失(如筹备费用、履约支出、机会成本等)。

赔偿范围:以恢复至合同订立前状态为原则,过错方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规则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合同无效后,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但该损失限于实际损失,不包括预期利益。

赔偿责任划分

单方过错:由过错方全额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双方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效)。

实务要点

主张赔偿需举证证明:

(1)损失与合同无效存在因果关系;

(2)损失金额的具体计算依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

(3)对方存在过错(如欺诈、隐瞒资质等)。

三、典型案例指引

贾某某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村委会因程序违法导致合同无效,法院认定贾某某的草原平整费、草籽费等实际支出可主张赔偿,但预期可得利益因合同无效不予支持。

启示:合同无效后,实际损失可索赔,但预期利益需依附于有效合同,无效状态下不得主张。

四、风险提示

预期利益主张误区

部分当事人误将合同有效情形下的违约金、利润损失等同于无效后的赔偿范围,易导致诉求被驳回。

证据留存关键性

未保留合同筹备、履行过程中的费用凭证(如设计费、预付款收据),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获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王月律师

王月律师

辽宁桐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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