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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可以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 2025-07-19 17:19 标签: 起诉离婚 不想离婚 一方

若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通过协商和解、举证证明感情未破裂、申请调解等方式应对。法院判决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核心标准,若无法定离婚情形且被告坚决反对,首次起诉通常不判离;原告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诉讼判离概率显著提升。

一、协商和解与调解

主动沟通化解矛盾

不同意离婚方可通过真诚沟通,消除对方离婚意愿中的误解或矛盾根源,争取对方撤诉。

若双方愿意继续婚姻,可签署和解协议,明确修复婚姻的具体措施(如共同接受婚姻咨询等)。

申请调解介入

诉讼过程中,可向法院申请调解,由调解员或专业机构协助双方就婚姻问题达成和解。

法院调解成功的,可终止离婚诉讼程序;调解失败则进入审判阶段。

二、法律程序应对策略

举证证明感情未破裂

证据类型:提供共同生活的照片、聊天记录(体现关心与支持)、家庭事务分工记录、子女共同抚养证明等。

反驳原告主张:针对原告提出的感情破裂理由(如分居、家暴等),提供反证(如分居期间仍共同照料子女、矛盾仅为偶发争执等)。

利用诉讼规则争取机会

首次诉讼可能不判离:若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家暴、分居满2年等),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

分居满1年后的二次起诉:若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原告再次起诉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第五款)。

三、法院判决的核心逻辑

法定离婚条件优先

若原告能证明存在重婚、家暴、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情形,即便被告不同意,法院仍可能判离。

“感情破裂”的综合认定

法院会结合婚姻基础(如恋爱时间)、婚后生活状况(如矛盾频率)、和解可能性等因素判断感情状态。被告若能证明双方仍有和好可能,可增加法院不判离的概率。

四、特殊情形处理

被告消极应对(如拒不到庭)

法院可缺席审理,根据现有证据判决。若原告证据充分(如已分居满2年),仍可能判离。

拖延诉讼的策略风险

单纯拖延诉讼无法阻止离婚,反而可能影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权益主张。建议被告积极参与诉讼,争取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易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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