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管制期间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的人员)同样享有婚姻自由权利,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协议离婚途径基本条件
需要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被判处管制的人员虽人身自由受限,但仍可通过监狱管理部门协调办理。
操作流程
服刑人员需向执行机关(如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申请,由执行机关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实践中,因管制期间人员需定期报告活动情况,执行机关可能更倾向于协调婚姻登记部门上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途径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被监禁(含管制、缓刑等限制人身自由情形)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审理方式
法院可采取到执行地开庭、视频开庭等灵活方式。
裁判标准与普通离婚案件一致,核心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例如,在下述案例中,法院因被告同意离婚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特殊考量因素
刑期性质:管制属较轻刑罚(期限3个月至2年),若剩余刑期较短,法院可能建议暂缓离婚。
过错影响:若犯罪行为直接损害夫妻感情(如家暴、重婚等),法院更倾向判离。
子女抚养:需结合服刑方矫正期间的表现、经济能力等综合判定抚养权。
三、实务建议协议离婚优先
建议先尝试协商,尤其涉及财产分割简单、子女抚养无争议的情形。执行机关通常对协议离婚配合度更高。
诉讼准备要点
原告需重点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犯罪判决书等)。
若主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可同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
执行衔接
离婚后需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备身份关系变更,避免影响矫正期间的探视等权益。
综上,管制期间的离婚程序与普通离婚本质相同,但需注意执行机关配合程序。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区矫正机构了解具体操作要求,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文书递交、出庭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6-01-20 09:08
婚后共同全款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子女抚养、女方权益、无过错方保护等因素,未必均分。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金×(房屋现值÷总购房成本))。
2026-01-20 09:02
协商一致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办理改名时,通常要求父母共同到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的协商一致书面材料。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另一方无法联系(如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允许一方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但需书面承诺:若未来另一方对改名提出异议且协商不成,公安机关有权恢复原姓名。
抚养费与改名无直接关联
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仍不影响其作为父母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未支付抚养费的问题需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解决,但不能因此单方变更子女姓名。
违规操作的后果
若通过隐瞒离婚事实单方改名,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姓名。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应予以恢复。
2026-01-20 09:01
一、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单纯的出轨行为若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程度,主张赔偿可能较难获得支持。
2026-01-20 08:47
即使不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您仍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
协商一致
双方需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026-01-1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