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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能撤销吗

婚姻家庭 2025-09-05 12:04 标签: 离婚协议书 撤销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但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存在欺诈、胁迫(如隐瞒财产或威胁签订协议);

离婚后一年内反悔并起诉(法院审查后未发现欺诈、胁迫则驳回);

财产分割损害第三方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起诉撤销)。

详细解析一、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欺诈或胁迫

欺诈:一方故意隐瞒大额财产(如未分割的存款、房产)或虚构债务;

胁迫:以暴力、威胁手段迫使对方签署不公平协议。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受欺诈或胁迫签订的协议可撤销。

离婚后一年内反悔

协议离婚后,若双方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

法院审查后,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将维持原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二、不可撤销的情形

自愿签署且无违法情形

双方自愿离婚并明确财产分割方案,离婚后单纯因“后悔”要求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

示例:甲自愿放弃房产并签署协议,离婚后反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驳回。

已履行完毕的财产分割

财产已过户或支付完毕,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一般不可撤销。

三、涉及第三方的特殊规则

债权人撤销权

若夫妻通过离婚协议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如将房产无偿给配偶导致无力偿债),债权人可起诉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示例:葛某某与陶某某离婚时将房产归陶某某,导致葛某某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凌润公司起诉撤销,法院支持(参考案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权人撤销权)

不得损害子女利益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后,一方反悔撤销的,法院通常不支持,除非另一方同意或存在欺诈、胁迫。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殷乐律师

殷乐律师

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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