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协商
目的:尝试与违约方沟通,提出替代解决方案(如延期履行、调整交付方式)。
操作:通过书面函件(邮件、微信等)明确违约事实及整改要求,保存沟通记录作为后续证据。
书面催告
内容:明确要求履约,并设定合理宽限期(如15日)。
作用:书面催告是后续解除合同或索赔的前提条件之一(《民法典》第563条)。
二、法律救济途径(一)要求继续履行或替代履行继续履行条件
合同具备履行可行性(如特定物未灭失、非人身性质服务);
守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请求(《民法典》第580条)。
替代履行
若违约方不履行且合同适合第三方替代完成(如装修工程),守约方可委托第三方履行,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解除合同并索赔解除权行使
情形:对方明确拒绝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程序: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合同解除(《民法典》第565条)。
损失赔偿范围
直接损失:已支付的费用、替代交易成本等;
可得利益:合同正常履行后的预期利润(需举证合理性);
上限: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民法典》第584条)。
三、诉讼与仲裁诉讼准备
证据清单:合同原件、履约凭证(如付款记录)、损失证明(财务报表、第三方评估);
诉讼请求:可同时主张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若有约定)。
强制执行
若法院判决后违约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存款、房产、股权等)。
四、实务注意事项违约金处理
合同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主张支付;若约定金额过高/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民法典》第585条);
无违约金条款的,按实际损失索赔。
防止损失扩大
守约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如及时采购替代货物),否则对扩大部分无权索赔(《民法典》第591条)。
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提示:若争议复杂或金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财产保全(如冻结对方账户)提前锁定执行资产,降低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