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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应当谁行使著作权

知识产权 2025-11-15 14:26 标签: 著作权 谁行使

著作权的行使主体一般是著作权人本身,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由合法受让人、继承人、被许可人等主体行使。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体行使主体需根据创作方式、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详细分析一、著作权行使主体的基本规则

原始著作权人

作者:作品的直接创作者(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权利人。例如,作家创作小说、程序员编写代码时,其本人即为著作权人,可直接行使权利。

例外情形

职务作品:若作品是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创作,且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并承担责任,著作权归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委托作品:合同约定权利人后,委托人可行使著作权;若无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实际创作者)(《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继受著作权人

转让:通过书面合同受让著作财产权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在约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如复制、发行、改编等)。

继承:著作权人去世后,其著作财产权由继承人继承;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修改权)不可继承,但继承人可保护其不受侵害(《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二、特殊情形下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认定

合作作品

多名作者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全体合作作者共有。行使权利需协商一致,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需全体同意;若不能协商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非转让性权利(《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匿名作品

著作权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但作者身份确定后,权利回归作者或其继承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或集体行使

无人继承的著作权归国家所有,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行使;集体管理的作品(如音乐版权),可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著作权法》第八条)。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温亚楠律师

温亚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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