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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认罪认罚可以减刑吗

刑事辩护 2025-12-05 10:30 标签: 认罪认罚 减刑

不签认罪认罚仍可能减刑,但减刑条件与认罪认罚制度不同,需通过服刑期间的悔改或立功表现实现。

一、认罪认罚与减刑的关系

认罪认罚的从宽效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签署具结书可获得量刑优惠(如减少基准刑的20%-50%)。但减刑针对的是刑罚执行阶段,需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悔改、立功等条件,二者法律依据和阶段不同。

减刑的核心条件

确有悔改表现: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

立功或重大立功:如阻止他人犯罪、检举犯罪活动查证属实、技术革新或救灾突出贡献等。

二、不签认罪认罚如何争取减刑

服刑期间表现是关键

普通立功(如检举监狱内外犯罪):可减刑;

重大立功(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应当减刑;

技术革新或救灾贡献:司法实践中可能视为立功,符合减刑条件。

自首、坦白等审判阶段情节

若审判阶段未签认罪认罚,但存在自首、坦白、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法院仍可依法从轻处罚,为后续减刑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童小明律师

童小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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