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侵权后,应迅速采取以下步骤应对:分析起诉内容、收集有利证据、评估管辖权、准备答辩与抗辩、协商和解或依法应诉。具体应对策略需根据侵权类型(如知识产权、人身损害等)及个案证据灵活调整。
具体应对步骤一、初步应对:冷静分析起诉状明确指控内容
仔细阅读起诉状,确认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类型(如商标侵权、人身损害等)、赔偿金额及法律依据。
梳理案件关键点: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行为是否属实、原告是否具备合法权利基础(如商标权、专利权证书)。
评估管辖权
核查受诉法院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若管辖错误:在答辩期内(通常为15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
二、证据收集与抗辩准备核心证据类型
反驳侵权证据:如产品合法来源证明(进货合同、发票)、授权许可文件、技术方案早于原告权利申请时间的研发记录等。
免责证据:不可抗力证明、第三方过错证据、合理使用证明(如著作权中的“适当引用”)。
减轻责任证据:证明无主观故意(如已尽审查义务)、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小或原告损失虚高。
法律抗辩路径
不侵权抗辩:行为不符合侵权构成要件(如无过错、无因果关系)。
示例:销售商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可免于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免责事由:引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诉讼时效抗辩:若侵权行为终了超过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可主张原告丧失胜诉权。
三、协商与诉讼策略和解协商
优势:降低诉讼成本、避免判决风险。可协商停止侵权、支付合理赔偿、签署和解协议。
风险提示:和解协议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表述模糊引发二次纠纷。
庭审应对要点
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诉求逐条反驳,附证据目录及法律依据。
质证与辩论:质疑原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强调己方证据的证明力。
争议焦点把控:聚焦核心问题(如权利归属、侵权因果关系),避免被次要问题干扰。
注意事项禁止销毁证据:擅自删除交易记录、篡改文件可能构成妨碍诉讼,面临罚款或不利推定。
避免激化矛盾:停止继续侵权行为,防止损失扩大导致赔偿金额增加。
专业辅助:复杂案件(如专利侵权、商业秘密)建议委托律师或技术专家参与,出具专业意见书。
法律依据参考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合法来源抗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侵权责任免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
提示:若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需额外关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别规定。建议根据具体侵权类型细化应对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五条 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15 11:42
个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权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或法定赔偿综合确定,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1-5倍惩罚性赔偿。
2026-01-10 09:45
版权侵权的后果具有累积性,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行政或刑事追责。建议通过合法授权规避风险,若已涉侵权,应及时停止行为并协商补救。
2026-01-07 10:57
侵权行为的客体范围包括民事主体合法享有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及知识产权,具体涵盖生命权、健康权、物权、著作权等多项法定权益。
2025-12-27 14:33
一、级别管辖规则
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管辖,但存在例外情形。
基层法院管辖例外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辖区内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2025-11-15 14:26
著作权的行使主体一般是著作权人本身,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由合法受让人、继承人、被许可人等主体行使。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体行使主体需根据创作方式、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详细分析
一、著作权行使主体的基本规则
原始著作权人
作者:作品的直接创作者(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权利人。例如,作家创作小说、程序员编写代码时,其本人即为著作权人,可直接行使权利。
例外情形:
职务作品:若作品是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创作,且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并承担责任,著作权归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委托作品:合同约定权利人后,委托人可行使著作权;若无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实际创作者)(《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继受著作权人
转让:通过书面合同受让著作财产权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在约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如复制、发行、改编等)。
继承:著作权人去世后,其著作财产权由继承人继承;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修改权)不可继承,但继承人可保护其不受侵害(《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二、特殊情形下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认定
合作作品
多名作者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全体合作作者共有。行使权利需协商一致,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需全体同意;若不能协商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非转让性权利(《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匿名作品
著作权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但作者身份确定后,权利回归作者或其继承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或集体行使
无人继承的著作权归国家所有,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行使;集体管理的作品(如音乐版权),可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著作权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