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反担保人是担保人么

法律顾问 2026-01-21 11:02 标签: 反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

反担保人属于广义上的担保人,但其担保对象和功能具有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并结合法律实务,可以明确以下结论:

反担保人具有担保人属性

反担保本质上仍属于担保范畴,反担保人与普通担保人一样需承担担保责任。其核心区别在于:

普通担保人:直接对债权人的债权履行提供担保;

反担保人:对担保人(即第三人)的追偿权提供担保,确保担保人代偿债务后能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与功能定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设立目的并非直接保障主债权实现,而是通过保障担保人的追偿权间接维护交易安全。

法律关系层级

反担保构成“双重担保”结构:

第一层: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本担保);

第二层: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担保(反担保)。

当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既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偿。

总结:反担保人属于担保人范畴,但其担保对象和功能具有特殊性,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判断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高建军律师

高建军律师

江苏宁昂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