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著作权刑事立案所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知识产权 2026-01-27 16:35 标签: 著作权 刑事 立案
一、刑事立案的核心条件

违法所得或非法经营数额标准

违法所得≥3万元或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

例如: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如文字、音乐、软件等),或通过网络传播作品达到上述数额。

复制品数量标准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复制品数量≥500张(份、册)。

适用情形包括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等。

其他严重情节

虽未直接达到数额或数量标准,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多次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也可能立案。

二、具体侵权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或网络传播作品

包括文字、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需满足数额或数量标准。

侵犯邻接权行为

如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品,或擅自传播他人表演,违法所得≥3万元或非法经营≥5万元。

假冒署名美术作品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3万元或非法经营≥5万元。

出版他人专有出版权图书

违法所得≥3万元、非法经营≥5万元,或出版数量≥500册。

三、法律后果

满足上述条件将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217条:

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践中,公安机关会综合违法行为的性质、规模、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判断是否立案。若涉及跨国侵权或团伙作案,可能加重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祖建波律师

祖建波律师

重庆长晟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 建筑工程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