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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情况出现,需要用到什么证据

婚姻家庭 2026-02-05 15:15 标签: 婚内 情况 证据
一、直接证据

书面自认材料

出轨方主动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等书面文件,明确承认婚外情事实。此类证据的证明效力最高,可直接作为认定出轨的核心依据。

合法视听资料

照片/视频:需清晰显示配偶与第三者的亲密行为(如拥抱、接吻),且拍摄地点应为公共场所或合法监控区域(如家中非私密空间);私密场所(如他人卧室)偷拍可能因侵犯隐私被认定为非法证据。

录音:需完整记录出轨方承认婚外情的对话,且录制过程未侵犯他人隐私(如非在第三者住宅内非法窃听)。

二、间接证据

通讯记录

聊天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需包含出轨事实或暧昧内容,保留原始载体(如手机),并通过公证或时间戳认证增强真实性。

亲密通讯记录: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频繁通话记录或转账备注(如“520”“1314”等特殊金额)。

消费与出行记录

酒店入住记录:需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共同入住信息,可通过合法途径(如法院调取)获取。

大额转账/消费记录:如为第三者购买贵重物品、支付旅行费用等,需结合聊天记录等佐证其关联性。

证人证言

邻居、亲友等提供的证言可作为辅助证据,但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如目击配偶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的证言)。

三、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合法性原则

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如私闯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破解他人社交账号等,此类证据可能被法院排除,甚至导致侵权责任。

完整证据链

单一证据(如仅有酒店记录)难以单独证明出轨事实,需结合时间线吻合的聊天记录+消费记录+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逻辑链条。

隐私保护边界

在自家安装监控拍摄的配偶行为合法,但不得在他人私密空间(如第三者住所)偷拍或录音。

四、法律后果关联性

仅一般性出轨行为(如偶发性关系)通常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但若能证明以下行为,可主张赔偿: 

重婚(如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同居(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法院认定出轨构成“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出轨导致婚姻破裂)。

此外,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求适当多分,并在子女抚养权争议中作为法官考量的辅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邹亚丽律师

邹亚丽律师

四川旭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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