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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里拖车费和停车费该谁来付

交通事故 2026-04-17 09:08 标签: 事故里 拖车费 停车费
核心结论

执法扣车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通常由当事人先行垫付,最终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承担。

具体情况分析一、 执法部门依法扣留车辆(无需车主付费)

如果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为了收集证据(如检验、鉴定)或调查需要,依法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扣押,那么:

拖车费:由作出扣车决定的交警部门承担。

扣押期间的停车费:同样由交警部门承担。

重要提示:车主在接到交警部门领取车辆的通知后,应及时取车。如果逾期未领取,逾期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用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二、 当事人自行处理车辆(按责任划分最终承担)

如果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车主自行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拖离现场,或者将车辆停放在普通的社会停车场,那么:

拖车费:属于为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

停车费:属于车辆停放的保管费用。

承担规则:

全责方承担:如果事故责任清晰,由全责方承担对方的这部分合理损失。

按责分担:如果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如主次责、同等责),则拖车费、停车费将根据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保险理赔:这部分费用通常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垫付后,可凭发票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后会向责任方追偿),或在责任明确后直接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总结与建议费用类型产生原因初始承担方最终承担方拖车费/停车费交警依法扣车、拖移、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涉及(但车主逾期取车需自付逾期费用)拖车费/停车费车主自行委托拖车、停放车主先行垫付按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承担

给你的建议:

明确性质:首先弄清楚拖车和停车是交警安排的还是自己联系的。

保留凭证:务必保存好所有拖车费、停车费的正式发票或收据,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

及时沟通:与事故对方、保险公司以及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保持沟通,明确费用的承担方式。

及时取车:若车辆被交警扣留,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取回,避免产生额外的停车费用。

如果对费用的承担存在争议,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请求交警部门调解,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袁超锋律师

袁超锋律师

甘肃率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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