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处于冷静期时,离婚协议可不可改

婚姻家庭 2026-05-06 15:40 标签: 离婚 冷静期 协议
结论:离婚冷静期内,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修改离婚协议的。具体说明:

修改的合法性基础

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为前提的,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尚未完成离婚手续,婚姻关系仍然存续,离婚协议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允许双方根据新的协商共识对内容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本身就是预留时间供双方重新考量、协商离婚事宜,修改协议符合该制度的设立初衷。

修改的核心要求

修改离婚协议必须满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

若双方都同意修改,可以选择重新起草新的离婚协议,或是在原协议基础上修改调整,最终由双方签字确认修改内容即可;

若仅一方想要修改而另一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擅自修改协议;如果双方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无法继续办理协议离婚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处理相关争议。

修改后的后续操作

修改完成后,在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最终修改好的新版离婚协议即可。如果协议修改内容较多,一般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也会重新计算。

注意事项提醒

修改后的离婚协议需要满足: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再想要修改协议会非常困难,仅在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时,才可以通过诉讼申请变更或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施晓敏律师

施晓敏律师

广东国道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