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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会不会提前冻结

刑事辩护 2022-03-21 09:23 标签: 没收财产

一、没收财产会不会提前冻结

冻结和没收财产是两种方式,一般没收财产什么时候冻结没有明确,也没有明确是否会存在冻结。

运用肯定和排除的手法,对没收财产的范围进行了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和罚金、罚款的区别

1、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3、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董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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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梵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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