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扣车是否需要交停车费
交警扣车一般不需要交停车费,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负全责的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025-04-19 16:56
车主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若车主未审查驾驶人资格或车辆状况,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无过错,则仅由实际驾驶人赔偿,车主无需担责。具体需结合个案证据判断。
2025-04-19 16:51
事故责任需由交警依法判定,双方应保留证据、理性处理。若对方有明显过错(如闯红灯),您无需认全责;若自身存在违规,则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2025-04-18 17:11
交强险优先赔付:即使对方全责,交强险需在财产损失2000元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
明确赔偿主体:若车辆挂靠公司或单位,可将挂靠方列为共同被告。
执行风险防范:起诉前需调查被告财产状况,避免判决后无法执行。
2025-04-10 16:58
2025-04-10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