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 2022-04-22 10:12 标签: 先履行抗辩权

一、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其一,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其二,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其三,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宋云鹏律师

宋云鹏律师

北京昶盛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