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单质押共有人签字有效吗
存单质押共有人签字有效,法律依据为法律中关于存单质押的规定,当事人以存单质押的,质权在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的时候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
二、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1、因存单本身的权利瑕疵即系伪造、变造、虚开,或是虽为真实存单,但未能实际交付于债权人,致质押行为无效;
2、借款人虽将无瑕疵的存单交付给出借人,但存单所有人于还款前违反诚信原则及相互间的合同约定,到银行挂失并提前支取存单款项。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以存单做质押时,应当通知银行、储蓄机构。
3、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的另有规定是指法院、税务局、海关等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
5、基于此,银行不会因出借人或者存单所有人的请求而冻结存单所载款项。这对于以存单做质押的债权人而言,无疑是致命的风险,因此,实务中以存单做质押又擅自挂失提款的此类纠纷屡见不鲜。这类纠纷的大量出现使债权人对存单质押顾虑重重,实际上极大削弱了存单的担保功能,也不利于盘活资产、物尽其用,对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制度建设亦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5-05-24 14:30
担保人提供担保后仍然可以申请贷款,但实际能否获批取决于担保金额、自身负债情况、银行政策及信用记录等因素。部分情况下可能面临贷款额度降低或被拒风险。
2025-03-12 16:43
对方拖欠8万元拒不归还,您可通过协商→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三步维权。无论有无欠条,只要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查封、拍卖其财产。
详细法律应对策略
一、诉讼前关键准备
固定债权证据
核心证据:借条/欠条、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
补救措施:若无书面凭证,立即通过微信、短信或录音催款,明确借款金额、时间及对方身份(如:“张三,2022年1月你借的8万元什么时候还?”)。
审查诉讼时效
有约定还款日期:自还款期满次日起算3年,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未约定还款日期:可随时主张还款,但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首次催款后对方拒绝还款的,诉讼时效从拒绝次日起算3年。
评估债务人财产状况
提前调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财产线索,便于胜诉后快速执行。
2025-02-13 14:28
财产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在财产侵权中,侵权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给受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财产侵权行为:
一、寻衅滋事中的财产侵权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中的第三项,即“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属于典型的侵犯财产权行为。这种行为直接针对公私财物的权益进行侵害,给受害人造成了直接的财产损失。
2024-11-27 08:53
抵押车不还钱不可以直接把车开走。对方对车辆仅仅只有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应该先双方协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起诉来实现抵押权。车辆抵押后,抵押权人(也就是出借方)仅仅只获得车辆的抵押权,并未因此获得车辆的所有权和占有权。
2024-11-27 08:53
只要能证明是孩子打赏的,可以要回打赏的财物。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由父母代理或者追认,父母知道孩子将财物打赏给主播后,不同意打赏行为的,父母可以向主播要回打赏的财物,只要能证明是孩子打赏的,主播应当将财物退还,主播不退还的,父母可以起诉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