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持有人对可转换债券是否享有选择权
债券持有人对可转换债券享有选择权,法律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是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有哪些
1、债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充分的债权性质。
这意味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虽可以享有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与股票投资者不同,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人转换股票的权利,作为补偿,投资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往往将其看作为期权类的二级金融衍生产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2025-05-09 09:35
2025-05-07 17:19
被起诉后从法律程序上可以“不应诉”,但将直接导致败诉风险激增,并丧失关键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有权选择是否应诉,但若放弃应诉,法院将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进行缺席审理及判决,且判决结果大概率对被告不利。以下从法律后果、权利限制及应对建议三方面详细分析:
一、不应诉的法律后果
1. 法院将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此时,法院仅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若原告证据充分、诉求合法,法院将直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示例:
在辽宁瀚新物业服务集团诉韩某某物业费纠纷案中,韩某某未应诉,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缴费记录等证据,判决韩某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电梯费(但驳回了滞纳金请求,因原告未充分证明滞纳金的合理性)。
2025-04-24 10:41
电信网络诈骗的量刑核心依据是犯罪数额与具体情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按照数额较大(3000元-1万元)、数额巨大(3万元-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三档划分基础刑期,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从重或从宽处理。
2025-04-24 10:39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暂不实际执行刑罚,而是设定5年的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且未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或再犯罪,则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2025-04-18 16:45
优先协商或调解:快速解决纠纷,降低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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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生效判决:无论胜败,均需遵守法院判决,否则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